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汇总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于xx,达成协议如下:xx间,位
1、租房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水费由xx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xxx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 ……此处隐藏5067个字……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十一、免责条件
11.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1.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宜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13.3
1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6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显示,房屋租赁领域中存在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并且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国内房屋租赁市场所使用合同,大多数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格式条款,经营者采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或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比重相当高。一旦出现争议,消费者往往没有凭证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却以无合同或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内容做为托辞,不服务、不退款,甚至反诬消费者违约等。
房屋租赁是一个日益发展的大市场,消费者对房屋租赁服务的需求量巨大,如何在这个领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投诉中遇到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向社会郑重推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供消费者选择使用;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倡议房屋租赁经营者使用合同推荐文本,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租房环境。
中国消费者协会
二0XX年三月十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租赁
甲方自愿同意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屋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屋,对该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房屋内设施,详见家俱家电清单)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为_____日交房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若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日起房屋租金每年递增_____%;租金按到期前五日内支付房屋租金给甲方。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仟佰 元)和租金人民币拾万(¥__________元),共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
2、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在付清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房屋内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房屋 日内将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所欠金额。如果不足以抵付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六、房屋使用的费用
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电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房给乙方使用,并保证附件或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损。
2、使用房屋时,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该房屋无完全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没有承租该房屋,或甲方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且乙方不得再迫使甲方出租该房屋。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没有出租或中途收回房屋,或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元),且甲方不得再迫使乙方承租该房屋。
九、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之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或业务需要,不得泄露于无关之他人。
十、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