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地区代理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区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地区代理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____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_________%、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___________元以上可退__________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开户行:
邮编:
帐号:
电话:
地区代理合同2制造商: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 ……此处隐藏23564个字……务。
15、乙方零售价格必须到甲方外备案,以便防止当地客户直接询价时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况。大型客户的报价,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跟甲方协商决定,以免影响本地区乃至全国的市场。
四、价格及价格保护
1、附产品价格表一份。但在市场有变化时,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向甲方申请调整价格。
2、若因新产品上市、产品更新换代而进行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甲方进行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尚未销售的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即甲方价格下调时,对乙方库存产品执行新价格,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差价(按原进货价计算),差价在下一次订货时从货款中补还。保护量以乙方库存量为限(不包括以销售未发货的'),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库存进行清点:价格保护期限为30天。以乙方订货日开始计算。
4、若乙方未能按时准确向甲方递交"月销售报表"及"库存量报表",将无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价格保护。
五、支付/结算条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必须填写《订货单》,并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2、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
3、甲方所报代理报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发票增加10%。
六、包装
除非乙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甲方提供并自负费用,运输包装、小包装及封装形式必须符合乙方要求(如乙方未作要求,包装物应保证符合运输、产品安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要求)。
七、运输
1、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至运输人处,甲方至运输人费用(经甲方同意的市区内运输费用)可由甲方代为承担:但不承担其它运输费用,运输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与货款一同支付。
2、由甲方指定承运人的,运输途中风险由甲方承担。
3、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至乙方指定承运人处之间的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余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由甲方指定运输人的,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所在地最近的货运场或是乙方指定的货运场,甲方至乙方货运场之间的一切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它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从甲方到乙方手中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
1、交货服务:
(1)甲方自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订货单》的交货期按期发货。
(2)甲方交货前1天内通知乙方,该通知包括交货日期、交货产品、交货数量等内容。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发货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九、收货及验收
1、乙方收货后,应立即核对货物数量,若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订单不一致,应在货到之日起1日内通知甲方,由双方核对解决,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缺陷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承担全部责任。
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甲方对所售产品实行保修,终身维修只收维修成本的售后服务政策;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磨损、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产品问题不在保换保修范围,售后服务起始日以产品出货日期为准。
2、乙方对所售产品有售后服务的义务,按甲方售后服务政策给用户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货物的维修工作由甲方负责,坏货由乙方定期寄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甲方在收到坏货后,会在7工作日内分析坏货原因,并即时把修好后的货物随同坏货分析报告一起发给乙方,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维修等费用在月末定期结算。
3、符合包换、保修条件的产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之外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
免费集中培训(往返交通、食宿费乙方自理);
派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活动(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属地原则执行);
免费提供(装机、故障、维修)工程解决方案和技术咨询。
十一、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合同条款
十三、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合同的条款,除了本合同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2、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合同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一般条款
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
2、合同份数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附件如订单、价格表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部份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4、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5、合同终止后的有效条款;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违约责任条款、免责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纠纷解决条款、售后服务条款。
6、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十六、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七、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若本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本合同到期将自动失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