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人员保密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1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就项目进行合作,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本项目洽谈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重大决策、发展战略、股东结构、管理模式、人员状况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____________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a)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b)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c)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____________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____________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保密信息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双方保证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不会遭受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甲方、乙方承诺:____________未经提供方授权,接收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自然人披露所得到的提供方及目标公司的保密信息。
3、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或合法权利,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并妥善保存。
4、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本项目中的洽谈。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本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本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5、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接收方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权利保留
任何保密信息的提供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提供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接收方仅有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本项目洽谈终止且双方未就该项目达成任何协议时,或在提供方提出要求时,本保密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
第七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盖章,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7278个字……/p>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人员保密协议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____________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3、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5、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6、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
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