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在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中,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建设统领。
1.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系统安排部署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工作任务。上半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1次,准确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典型案例通报,加强教育引导,对于相关政策及上级部署做到了及时学习,迅速传达。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话1次,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1次,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
3.强化督查调度,提升工作效率。修订完善了《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督查工作规程》和《人民政府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对各旗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政府领导批示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全市经济社会各专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与调度。上半年,共督查调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次,督查调度亿元以上项目推进完成情况30余次,印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落实与反馈》12期,督查调度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余次,确保了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目标顺利有序推进。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公务用车、全体干部职工配备办公用房情况和公务接待等事项进行了自查和规范。目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有公务用车12台,使用时能严格履行用车审批手续,公车节假日按规定停库封管,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按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1次调整规范,目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无超标使用现象,贴合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活动一律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按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办公流程,促进政务办公标准化、节约化、便捷化。
2.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集中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监委要求,及时制定《关于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方案》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整改清单》,梳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并于4月9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暨“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改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机制,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批制度,要推动“四官”问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方面问题14条。
3.集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发《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要求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各类各项问题整治到位。
4.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等媒介,并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制作展板等,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5月23日,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讲话和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握主攻方向,强化工作措施,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2019年上半年,新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7名,调任正科级干部3名,从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已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对8名副职人选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了解干部群众以及纪检部门意见建议等程序进行了考察。
2.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25名县处级干部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07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干部按要求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报告了个人事项,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2019年,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旅差费报支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工作制度》、《大宗物资购置与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及出国审批制度》等多项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规范做好人员管理、财务支出等各类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干部任职等按事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了公开范围、方式、时限、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没有站到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制度需要完善。党务、政务透明度略有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还需加强。
3.机关纪检监察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机关未单独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且人员配备不足,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量大且琐碎,导致工作被动,缺乏创新,部分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上。
4.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主体责任弱化。部分基层党组织支委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浮于表面,被动应付现象明显。
(二)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方面
从总体上看,机关作风主流是好的,作风建设的成效是显著的,群众反响也普遍较好。但机关干部作风还有些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一是有的干部缺乏学习紧迫感、自觉性和主动性,有的知识结构老化,学用结合不紧,造成与实际工作脱节,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有的干部开拓创新意识不足,思想因循守旧,缺乏锐气,满足于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善于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善于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忙于日常行政工作,参与主体党日和集中学习的时间较少,知识更新的不及时。三是有些干部节约意识淡薄,在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等方面仍存在浪费现象。
(三)三重一大事项方面
对“三重一大”各项制度的重视程度不足,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与事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四)业务工作领域存在的重要廉政风险方面
党风廉政工作暨“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梳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填写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方面问题14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强化与基层党支部的联系,细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规定内容,加强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督促指导。
(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着重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提档升级,重点在公开时间的深度、公开事项的宽度、公开内容的详细度、公开覆盖的广度、公开方式的便捷度、公开时机的及时度上下功夫。
(三)强化制度约束,注重日常监督
从严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在落实制度规定方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发送廉政提醒,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同时要加强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将制度执行情况与干部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相挂钩。在日常教育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在工作运行方面,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工作流程,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坚决杜绝 “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倾向。